一开始,我们不想对最新发布的iPad落井下石,从以往的产品就能知道,苹果(Apple)创意其实很有限。
90年代中期起苹果运营低迷(遭Windows 95重创),差一点倒闭,当时第一个让苹果稳住阵脚并稍振士气的产品是iMac(第一代,1998年)。老实说iMac跟以往的All-In-One Mac差不多,或者可视为原有Performa(威力猫)的接替品而已,但只因为iMac使用蓝、橘果冻色及讨喜外观设计,就造成大轰动、大热销。

另一个让苹果走出低迷的是iPod(2001年),但在此之前,MP3随身听早就比比皆是,如MPMan、NOMAD(浪人)、Rio等。 iPod只因为采用1.8吋硬盘,一改消费者对MP3随身听容量有限的观感,所以畅销(但副作用是很不抗震,此却无人关心)。
再来是苹果 TV(2007年),从技术角度检视,苹果 TV即是一款视频机顶盒(Set-Top Box;STB),或可说是数码媒体配接器(Digital Media Adapter;DMA,Intel于2002年提出)。此产品并无新意,本期望将iPod+iTunes Store的音频市场成功模式复制至视频市场,而今证明市场有限。
同样的,在苹果未推出iPhone前,2002年即有Smartphone一词,5年后才轮到苹果推出Smartphone,也不具创新性。
至此,或许有人要为苹果辩护:iPod带来滑轮式操控,iPhone带来多点触控及加速度感测器(Accelerometer)操控,是的!这确实有创新味道,但苹果跟风、跟进时却很少被人提及或强调。
例如Android平台先示范了电子罗盘,之后iPhone 3G S才有电子罗盘;而2009年款的MacBook Pro才有读卡机,但Wintel NB早就附到不想附了;其他如蓝光(BD)电脑、3D视频电脑、触控电脑等,苹果 Mac都处于被动,尚未具备(虽传言下一款iMac也将会具备触控,但已属落后)。
真创新不见得带来商业成功
说了一堆苹果不具创意的例证,那么谁才是真的创新?笔者认为是SONY(索尼),在此必须先引用“莫以成败论英雄”的论点来说明苹果与SONY的创新差别。
SONY推出过Aibo电子狗(1999年)的电子宠物,在此之前几乎找不到相同可类比的消费性电子产品;SONY也推出Rolly随身听(2007年),在此之前从未有任何随身听可以在播放时顺便唱唱跳跳手足舞蹈的,Rolly可谓是空前之作。
SONY还有Location Free播放器(2004年),可透过IP网路播放出各国在地性的电视节目,这也是从未有过的想法与设计。另外也有Mylo(2006年)随身传讯机,在2005年~2008年间众业者都看好随身上网机(Mobile Internet Device;MID),而SONY却提出Mylo的随身传讯,不强调网页浏览,确实别具主张。
当然!上述的创新性电子产品并未受到市场的肯定,而不具创意的苹果产品却大卖特卖,因此如前所述,必须以“莫以成败论英雄”来解释。
结论
最后归纳整理,说穿了,苹果太会装高尚、优雅、包装,明明是跟风,就毫不露痕迹,反而营造出原创感、伟大感,这确实是相当高明的催眠营销术。
更直接而言,苹果在产品的功效与应用上毫无创新,只是尽可能在产品的操控与体验上,稍稍添加一点让人耳目一新的素材,如此而已,但却换来商业上很大的成功(有时想想,消费者真是盲目好操控啊)。
相对的,SONY是从电子产品的根基功效、应用上进行创新,这需要背负较大的技术挑战与市场风险,但苹果只在操控、体验上进行所谓的“创新”,其技术挑战小(对多数工程师而言,甚至认为这些操作介面的改变属小儿科,只是种卖弄而已),市场风险亦小(不需要向消费者解释这是什么产品?有什么功效?该怎么用?)。
很明显的,苹果所谓的各种创新产品,对市场而言都是分饼,毫无造饼效果。真正的创新是开创新市场,但iPod、iPhone都在取代、推挤原有相同功效的电子产品市场,这并不是创新。
而今苹果推出iPad,即是期望扩大原有在iPod touch、iPhone、App Store上的成功,并从音乐市场、小品游戏市场跨足到阅读市场(视讯市场并不成功,不被苹果视为事业,只视为嗜好,真是好听的下台阶诠释)、重度游戏市场。不过电子书阅读器早已有之,2004年SONY即有推出,甚至比SONY更早的日企也有(如Panasonic)。
此外,Tablet(平板)概念也非Microsoft原创(2001年提出Tablet PC),此可追溯至1996年Cyrix提出的WebPAD,甚至更早的手写电脑等,这次换苹果剽窃回去,重新以“创新”的氛围推行,无论该产品能否成功,其创新性早已限定。